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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26知识产权保护日”来临之际,天津市工商部门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日前,工商宝坻分局查处了一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
本月初,工商宝坻分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区某卫生用品企业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该局商标广告科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并依法暂扣了部分涉案产品。该局致函国家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法律事务部,请求协助确认该公司在其生产的卫生巾包装上使用“2008奥运之星”字样的行为。
4月7日,奥委会回复称,“该企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其标志,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执法人员依法没收了涉案卫生巾1520包,未使用的包装袋8480个,并做进一步处理。
自去年至今,该局已3次对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为致函奥委会进行确认。奥委会对该局依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查处侵权行为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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