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存车调查
自行车不仅是最大众化的代步工具,也是本市大多数居民出门首选的工具。出行时,它给居民们提供了方便,但存车时,却难免遇到破损、丢失等烦心事。从今天开始,本报将关注居民们的“存车烦”问题。
存自行车该不该索取发票?不少居民肯定觉得,这两三毛钱的事,根本不值得张嘴。可是,一旦存放在停车场的自行车丢失,没有任何凭证的车主,就只能吃哑巴亏了。
家住河北区中山路的曹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她到丁字沽一号路看望朋友时,将电动自行车存放在附近一个停车场中。当时,停车场管理人员表示,该处规定车主离开时再交车费。然而,半个多小时后,当曹女士来到停车场取车时,却发现刚刚还锁在金属栏杆上的电动自行车竟不翼而飞了。气愤的曹女士立即找到管理人员讲理并索赔,可管理人员却矢口否认曹女士曾在该处存车。
曹女士只好打电话报警,求助红桥巡警帮忙讨回公道,但接警的巡警却犯了难,一时无法处理此事。巡警调查发现,按照曹女士的说法,她曾把车存在停车场中,还特意加了两道锁。可是,该停车场没有给她任何票据,曹女士也拿不出任何凭证证明自己当时存过车。停车场管理人员辩解道,从没见过曹女士,也没见过她所叙述的那辆电动车。无奈之下,曹女士提出诉讼请求,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平均一个月丢车30起
据红桥巡警介绍,此前,他们曾经接到过不少类似的报警信息。很多车主的遭遇与曹女士大抵相同。记者从各区巡警口中了解到,平均一个月内他们会接到30余起停车场丢失电动车的报案。但是,巡警认为,本市停车场发生的类似纠纷远不止这个数字。因为有些普通自行车的车主丢车后,往往觉得自行车价值不高,没有必要报警,也没有必要提出诉讼请求。因此,不少车主只好自认倒霉。
一张存车票双方人叫苦
一些处理过类似曹女士这样案件的民警表示,处理任何案件,都要以证据为主要依据。对于非机动车丢失这样的案件来说,纸质发票和存车牌都是最好的凭证,如果车主没有这些凭证,一旦车辆丢失,他们不能向民警提供存车的凭证。除非车主能够找到合法证明人,证明自己存车的事实,否则民警就很难认定车主叙述情况的真伪并帮助车主维护权益。
其实,停车凭证保护的不仅仅是车主的权益,还保护着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权益。警方表示,因为没有凭证,个别心怀不良动机的人,甚至可能冒充车主,到非机动车停车场索赔“丢失”的自行车。这么一来,停车场和管理人员的利益就可能受到侵害。
存车凭证为何实施难?
记者在本市多家非机动车停车场调查发现,存车的人大都觉得,反正存车只是两三毛钱的事,根本不值得张嘴要发票。而停车场管理人员手中也没有任何有效发票。管理人员表示,上级管理单位没有下发任何发票,因此,他们也无法向车主提供发票。
那么,非机动车停车场为什么不能向车主提供发票呢?带着这个疑问,记者找到了本市一家规范的停车管理公司。该公司规定,车主存放一辆自行车,他们将收取2角的费用。相关负责人表示,停车场提供的发票,不仅是一种存放凭证,也是一种消费凭证。虽然一张小小的发票,印刷成本仅需要几分钱,但停车场提供的发票中,既包含上缴的税费,也含有必要的保险费用,另外,发票上还有特殊的防伪功能。算上这些成本,如果印刷非机动车的存车发票,恐怕连印刷成本都很难收回。
为了避免发生没有凭证的纠纷问题,该公司规定,下属停车场必须向车主发放存车牌。记者看到,这种存车牌一式两个,每对存车牌上有不同的号码加以区分。存车时,管理人员将其中一个车牌挂在车上,另一个交给车主。车主欲取车离开时,必须交出手中的存车牌,且该牌与车上挂的车牌号码相同时,管理人员才允许其离开。这个小小的停车牌,就是停车的凭证。一旦车主车辆在停车场丢失,车主就可以凭停车牌到停车场要求赔偿。
这种管理方式,虽然解决了凭证问题,但是,它也给使用者带来了不少麻烦。正如一名车主所说,如果赶上存车或取车的人多,管理人员必须一一重复着挂牌、发牌、收牌、摘牌、核对等工作,这么一来,停辆自行车还得排队等上几分钟。一名饱受车牌折磨的妇女说:“几天前存车时,我不慎把存车牌丢了。取车时,由于一时不能证明停车场里的车是我的,任凭我怎么解释,管理人员也不让我取车。无奈之下,我只好从家里拿来买车的发票。管理人员核对后,才让我把车取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