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和平区实验小学3年级学生小妃给快报打来电话,反映卫津路两侧的几十个广告灯箱上都有错别字。小妃认为,这么多的错别字很影响市容,应该立即更正。
在卫津路两侧,记者看到了50多个这种三面立体广告灯箱,灯箱上是某大企业的目标宣传广告——“作中国人民喜爱的企业,贡献于中国社会的企业”。指着“作中国人民喜爱的企业”中的“作”字,小妃认真地说,“作”字写错了,应该是“做”。小妃表示,她已经问过语文老师,老师说,作为动词当作充当和成为意思讲的“做中国人民喜爱的企业”中的“做”不应被写成“作”。
通过查询《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作为动词的“做”字,确实应该用在“做个好孩子”“做一个好企业”等语句中,而另一个“作”字的解释为劳作、当作、创作等,如作息、作报告、作画等。
另外,通过查询该大企业的网站,记者发现,其网站上所有提到该企业目标的文章里,“做中国人民喜爱的企业,贡献于中国社会的企业”中的“做”字都没有写错。
企业:感谢小朋友 一定改过来
对此,该企业总部表示,他们会立即派人到卫津路查看,确定错误后会第一时间更正。“非常感谢这位小朋友的认真和热心,我们一定会迅速更正过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