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联网结算日前已经正式启动,很多参保人员对这种新的结算方式还不太熟悉,为此,天津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应注意以下问题:
三类人不能刷卡就医
没有参加门(急)诊大额医疗保险的人员,主要有三部分人群:一是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员;二是经市财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困难企业,按照6.3%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只享受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大病统筹待遇的参保人员;三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就是公益性再就业公司、劳务派遣组织的参保人员,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社会退休人员、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他按照6.3%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
四种情况需回原单位报销
一是夜间急诊(17:00至8:00)全额垫付的医疗费。二是急诊留观发生死亡或转住院前七天费用的结算。三是门诊特殊病(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糖尿病,偏瘫,肺心病,红斑狼疮,精神病)费用的结算。四是当计算机网络发生故障时,参保患者改用个人全额垫付方式办理结算,由医院在门诊医疗费收据上加盖“网络故障,个人全额垫付”的印章,再到原单位进行报销。
个人应付部分包括什么
参保患者现金支付的费用包括: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即通常说的“门槛费”、个人自负比例部分和增付部分、自费部分以及超出最高支付限额即通常说的“封顶线”(5000元)以上部分。
在医院需要退费如何办理
已经通过门(急)诊医疗费联网结算的参保患者,当用药后出现不适、过敏等不良反应,需要改用其他药物的,可以对三日内已进行门诊联网结算的药费做退费处理,请患者三日内持医保证、医保卡、病历本、药品、处方、明细、收据到医院指定科室进行办理。但超过三日的“门诊联网”药费不能退费。由于退费造成门诊医疗费总额低于“门槛费”的,不能退费。
就医结束可打印收据和清单
参保人员就医后,医院打印门(急)诊收据,收据上打印“门诊联网已结算”字样,该收据的“社保报核联”(蓝色)由医院留存,不提供给参保人员;门(急)诊收据(红色)给参保人员,但不作为报销凭据使用。参保患者可以要求定点医院打印项目明细清单。
医保卡丢失或损坏单位补办
医保卡一旦丢失或损坏,参保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属银行办理口头挂失后,由单位统一到社保分中心办理补卡手续,社保中心所属各分中心开设指定经办窗口,办理补卡业务,收取工本费5元。每月15日以前办理制卡、补卡手续并完成信息核对的,本月完成制卡;15日以后办理制卡、补卡手续并完成核对的,次月完成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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