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的各公司及用人单位率先采取“聘用”的方式,在社会上招聘适应岗位需要的人员,担任某一职务或在某一岗位的就业观念已经被大家接受。“聘用”这个字眼对广大群众来说早已不陌生,因为这种聘用不受时间、地点的约束,其空间广泛,选择性和随意性强,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干就走,聘用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去选择。因此对所有的人来讲这种方式可谓“公平、公正,合情、合理”。
由于机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逐步在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这是指导新世纪头十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其中,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是: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逐步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建设高素质的科学技术干部队伍。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精神,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思路,着重强调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建立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二、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三、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员安置制度,四、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宏观管理和人事监督制度。这四个方面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当前,实行全员聘用制对事业单位来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程,在实际操作中不可能一步到位,这就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不断深化,逐步到位。
一、实行岗位管理是搞好聘用制的基础
实行岗位管理是以“事”为中心,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设定与之相符的岗位,人与岗位双向进行选择。即:根据每个岗位职位说明书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工作责任及任务、工作标准,实行人人竞争上岗。以实现组织内部为事择人、人事相宜、人称其职、人尽其才的管理模式。实行岗位管理,合理设置岗位数额、明确岗位目标、责任和工作量的要求,选择适合的人员择优录取,聘用上岗。并按岗位职责和标准进行考核,将本岗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作为考核的内容。考核的标准、结果和过程透明度要高,在职工参与的过程中,让职工心中有数,真正做到考核过程的真实性,避免走形式。进而推进机制改革和体制创新相统一,将考核结果和薪酬发放结合起来,使广大职工认识到岗位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尽可能发挥每个人的创造潜能,实现人力与岗位的最佳配置和组合,提高职工能够胜任本岗工作的能力和工作效益,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在实施全员聘用制的过程中保证各项组织目标的实施和落实。
岗位管理是现代人事管理的一种表现和发展趋势,同时也是社会进步的具体体现,是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的重点。把岗位管理作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就要遵循“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定酬、岗位管理”。这样做是将岗位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为实行聘用制打好基础。在实行全员聘用制中积极探索岗位管理,大胆实践岗位管理,变因人设岗为因事设岗,对事不对人。按照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以岗位为中心,而不是以身份为中心,打破工人、干部的身份界限,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谁适合就用谁,允许混岗使用,允许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在什么岗位拿什么待遇。在岗位变化时,工资也要及时相应调整,享受新的岗位工资待遇,这样管理充分体现出能力、贡献、岗位与工资收入一致,即做到了依法规范,又达到了按劳取酬。
实行岗位管理和按需设岗并不是精简人员,主要目的在于转换用人机制,合理设置岗位,将现有的人员按照岗位的布局合情合理安置好,加以严格管理,按照岗位特点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将岗位作为各项管理环节的中心。坚持岗位管理的方向就要坚持原则性,建立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人事管理系统,不断深化,不断完善。逐步实现岗位管理的现代化、发展化和规范化。
二、建立符合聘用制特点的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全员聘用制涉及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许多层次的矛盾。要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利,相应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宏观目标和管理制度,用各项规章制度检验工作的实施和落实,保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发展。
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不是用制度来卡人,规章制度是管理的需要、发展的需要和创新的需要。中国人有句老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用来约束事和人的,规章制度也是约束事和人的,它们的叫法不一样,但目的是统一的。建立规章制度说白了就是给人和事立规矩。人按制度办事,事按制度行。规章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如同一盘散沙,各项工作抓不起来,事也管不好。因此,事业单位在实行全员聘用制的过程中,必须首先建立一套健全的规章制度,如:领导层例会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卫生管理制度、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产与物资管理制度、职工继续教育制度、奖惩制度等等。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一些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相应的规章制度,有了这些规章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制就有了制度上的依据和可行的保障。
在实行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建立和完善与之相辅相成的规章制度,在聘用制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项规章制度的能量和创新力度,在新老制度转轨交替的过程中逐步抛弃过去身份管理的所有政策,适时转变到岗位管理制度的轨道上来。在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根据工作和岗位的需要不断完善、充实规章制度的可行性,适用性。依法推进,依法管理,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将制度与实际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使制度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有了与聘用制相辅相成的规章制度,铺设了规章制度行驶的轨道,聘用制才会在人事管理的新模式中顺利进行。
三、按岗定酬要和实际情况结合起来
关于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本市根据2002年中央办公厅下发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精神,明确了本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激发事业单位的活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要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落实事业单位分配自主权的原则;重实绩、重贡献、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的原则。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选择多种分配方式,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搞活内部分配的其他有效方式。
根据岗位职能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方法,将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结合起来,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搞活内部分配。如:岗位补贴、职务补贴、工作津贴、效益工资等有利于本单位分配制度的分配项目和形式。根据工作量和贡献的大小进行分配,发挥活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通过多种多样的分配形式,使广大职工爱岗、敬业,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效益。由此激发活力,提高工作质量,改善服务,面向市场,壮大本单位的实力,为社会多作贡献。同时也满足了广大职工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完善了调节、责任、保障、奖惩等方面的管理体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解决收入分配领域的问题要靠完善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而这要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前提下进行”。全面了解这项制度的形成和不断完善的过程,正确认识和解决目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对事业单位逐步实行新的分配制度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的局面,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社会主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改革开放过程中的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管理体系的又一体现。我们要在增强社会活力的前提下,在深化改革和全面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创新机制,面向社会、服务社会、为社会作贡献。(周莲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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