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2006年12月11日)
天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2月18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旁听会议议题安排
12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时全体会议
1、审议《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次审议稿);
2、审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草案)》(二次审议稿);
3、审议《天津市植物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4、审议《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5、审议《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草案)》。
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全体会议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天津市直接选举工作办公室关于区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报告。
二、公民申请旁听会议的方式
根据《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每个会议单元(半天)安排15名公民旁听。公民在见到本公告后,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打电话申请报名,报名电话:23326427、23326429(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6时)。
被确认旁听会议的公民,按照旁听会议议题的时间,于上午8时30分或下午2时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市的,同时请携带暂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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