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十点,已经离婚6年的孙伟(化名)和张丽(化名)一起坐进了被告席。而将他们以这种方式推到一起的,就是他们17岁的女儿小雨(化名)。
6年前,孙伟和张丽结束了持续12年的婚姻,双方约定11岁的女儿小雨与孙伟一起生活,后来张丽经孙伟同意把小雨接走。日前,小雨却以被母亲赶出家门、居无定所、生活来源没有保障为由,将已经离异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父母解决住房和抚养费问题。昨天上午,河东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在某职专上学的小雨今年17岁,12月7日,她向河东法院起诉称,父母离婚后她跟父亲一起生活,不久母亲将她强行带走,今年10月份母亲又强行将她赶出家门,现在小雨居无定所,生活来源无法保障,学业无法维持。在起诉状中小雨还写道,她多次找父母协商抚养费问题,但是他们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诿,无奈将二人告上法庭,要求对她进行抚养,给付抚养费,解决居住问题。不过,昨天的庭审因为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法院决定择期进行宣判。
审理此案的刘惠全法官表示,父母虽然离婚了,但是也应该对子女的教育问题做到位。现在孩子与家长反目成仇了,一方面是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不到位,沟通没有做到家。另一方面孩子自己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作为子女,首先应该懂得孝敬父母,无论父母好与不好,都不会害自己的亲生骨肉。
父亲:“我现在没有房子,孩子没办法和我过”
当提到小雨的居住问题时,张丽表示,今年12月10日小雨才从家里搬出去,“虽然说孩子不认我,但是只要孩子愿意,我也同意她和我住。”
小雨的代理人则表示,小雨和母亲关系一直比较紧张,小孩子的成长需要一个平和舒适的环境,和母亲一起生活不利于小雨的成长。但是,小雨可以和父亲一起居住。
“我现在没有房子,孩子没办法和我过,但是只要为孩子好,让她住哪都行。”孙伟说。
孙伟表示他现在没有工作,“我现在兜里就几十块钱,花完就完了。”张丽也称因为身体不好,一直靠娘家人接济。对于小雨提出要求父母每人每月给付400元抚养费,父母都表示有困难。
母亲:“现在她竟然当面骂我”
昨天小雨没有出庭,当她的代理人提出小雨被母亲赶出家门,现在居无定所时,张丽有些激动,“绝对失实,她(小雨)从五年级时就跟我住在一起,学费一直是我交,但是我发现她以交学费为由撒谎骗钱。善意的谎言可以说,但是这种谎言我接受不了。而且现在她竟然不认我了,还当面骂我,气得我曾经晕倒过两次,我不知道她认识了什么人,竟然变成了这样”,张丽有些哽咽,“当妈妈的,我对女儿无怨无悔”,张丽边说边擦眼泪。
小雨的父亲孙伟表示,离婚时约定小雨随父亲一起生活,母亲一个月给孩子100元生活费。小雨和他生活了一段时间,因为张丽经常去学校看孩子,小雨就想跟母亲一起生活,“随后我们商量,把小雨的户口迁走,孩子就一直跟她妈妈过,”孙伟说,“但是,孩子现在和她妈妈矛盾很大,平时谁也不和谁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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