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近日,以安明阳为代表的三名天津画家就油画《伟大的战略决策》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再次委托代理律师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据三名天津画家的委托律师安念念介绍,之所以不服一审判决,主要是因为,一审判决没有就二被告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的基本事实进行认定。安律师认为,既然本案属于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法院理当首先就两名被告共同拍卖的名为《伟大的战略决策》的油画作品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进行判定,而其基本前提是确认他们所拍卖的油画是否为伪作这一基本事实。如拍卖标的是伪作,则当然属于侵权,但一审法院对此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司法裁决。
在三位上诉人的这份上诉状中,除对一审审理中的部分认定提出质疑及反驳以外,三上诉人还增加了新的关键性证据。其中,关于第二被上诉人姜某之前提供的拍卖画作《伟大的战略决策》是从国防大学购买所得这一说法,三上诉人在进行仔细调查后出具有力证据予以否定。
在一审中,第二被上诉人姜某曾拿出“国防大学上校参谋高志明”出具的证人证言。在该证言中,“高志明上校参谋”证明被上诉人的画作是出自国防大学校史馆,而且从国防大学购买。但是,三名上诉人对国防大学校史馆、国防大学政治部干部部进行调查后确认,国防大学校史馆自建馆以来,从未收藏或展示过《伟大的战略决策》一画,而那名提供证言的“高志明上校参谋”的身份也受到了三名上诉人的怀疑。
另外,在一审中,第二被上诉人曾提供过一张1978年的年历,年历上就印着那幅画,而且还印有“国防大学”等字样。可是,经过调查确认,国防大学成立于1985年,又怎么会出版一张1978年的年历呢?三名上诉人对这张年历的真伪提出质疑。
三位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没有查明真相,对重要的事实认定不清,且对法律理解有误,举证责任分配错误。因此,三上诉人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依法提起上诉。
目前,三名上诉人已经将诉状送到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并由该院转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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