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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张静 王光宇 杨学昊):近日,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妨害公务一案,经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张某系天津市人,现年40岁。2006年8月5日,张某同妻子违规占道卖瓜,河东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其管理时,张某不服管理,用斧子砍、拳头打等手段将执法队员打伤,案发后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张某因违规占道摆摊,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触犯了刑法、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不要为逞一时之强大打出手,不仅严重阻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常的执法行为,也给自己带来了无法挽回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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