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4日,天津市召开法院院长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对今年全市法院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文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曹秀荣出席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柏峰作工作报告。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坚持依法打击犯罪、调节经济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
王文华首先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张立昌,代表市委和市委政法委,向全市法院系统广大干警表示亲切慰问,对全市各级法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做好2007年的法院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的指示和市委的要求,坚持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着力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法官队伍建设,充分有效合理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天津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
王文华强调,要切实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切实提高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坚持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严格司法与热情服务、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使法院工作充分体现服务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要切实提高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认真做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认真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切实提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能力,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落实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伸张正义。要切实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职业化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廉洁司法的各项规定,公正司法、拒腐防变,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张柏峰在报告中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法院工作,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地位和作用,认清肩负任务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为抓住和用好新的上升期提供司法保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能力和水平。要正确履行审判职责,依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又好又快发展与和谐天津建设。要完善司法工作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机制、司法救助机制、诉讼调解机制、执行工作机制、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和司法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要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和接受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内司委、市区县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表彰了2006年度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