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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是市民消费的高峰期,走亲访友、朋友聚会自然会积攒不少发票。一些“票贩子”见有利可图,纷纷抓住这一“商机”,在滨江道等消费人群聚集的地方架起招牌做起“回收发票”的生意。
昨晚8时许,在滨江道和南京路交口附近,一名中年男子手中抓着一把发票,不时地询问过往行人是否有旧发票出让。离男子不远处的路边,放着一个写着“高价回收餐饮、住宿、车旅等各种发票”的纸牌。
该男子见记者在附近驻足,便迎上来,称自己姓刘,并递上一张写有联系电话的名片,名片上写着:“朋友,春节期间聚餐、走亲访友,别忘了索要发票。”记者询问得知,已经刮过奖的发票(面值要在10元以上),他们按照面值的1%收购,还没有刮过奖的(面值要在5元以上),按照面值的3%回收。当记者询问收购发票的原因时,刘某只是简单地说要拿这些发票来抵账,有多少要多少,至于其他事情,刘某拒绝透露。
这些回收来的发票究竟有何用途呢?
就此,记者咨询了天津市地税局的有关工作人员。据介绍,从目前了解的情况估计有两种可能:其一,回收发票者本身就是餐饮业的经营者,为了少上税或不上税,私自回收再利用;其二,回收者是倒卖发票的,回收之后再出售给一些餐饮经营者或者企业单位掌握一定权力的个人,从中谋取利益。这两种行为涉嫌偷税漏税,均属违法行为。不过,由于此类交易在私下进行,税务部门查处起来有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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