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读生难扛高考压力 楼群内连放12把火
一名21岁的复读生因无法排解高考压力,竟然到楼群内放火,然后以看周围群众救火为乐。这名学生为他的恶作剧付出了代价,11日他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今年21岁的王伟(化名)从小喜欢绘画。考上天津的一所大学之后,王伟对这所学校不太满意,于是在上大一的时候退学,准备重读报考天津美术学院。但在重读期间,家庭、社会给他的压力很大,他有时心情极为郁闷。
2006年12月15日晚,两天没回家的王伟在红桥区的一个烧烤摊上喝了两小瓶二锅头和一些啤酒。为排解心中郁闷,他决定到附近楼群内点火取乐。
9时许,王伟来到丁字沽四段,在3个楼门内点燃杂物。待火烧起来之后,他便大喊救火。周围群众跑出来后,王伟又和他们一起将火扑灭。
在导演了一出恶作剧后,王伟还觉得不过瘾,又来到丁字沽东大楼,在多个楼门里放火,然后又大喊救火。他与周围群众一起将火扑灭后,民警赶到现场。
在四段和东大楼,王伟共在12处放火,将部分楼门内的有线电视网络线烧坏。
在警方调查过程中,王伟还装模作样地向民警作证。但一名在四段和东大楼都见过王伟的群众认为王伟很可疑,就向民警反映了情况。在接受民警讯问期间,王伟交代了放火的事实。
本案公诉人认为,王伟为发泄情绪决定放火,而且感觉很有意思,并以看群众救火为乐。在四段放火后,王伟感觉不够刺激,又到东大楼放火,可见他有一定的主观故意,所以应以放火罪追究王伟的刑事责任。
而王伟的辩护人认为,王伟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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