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谎称掌握他人个人隐私,写信威胁他人敲诈勒索钱财。受害人为减少纠缠,给该男子汇款3000元,该男子得赃款后又敲诈勒索2万元。警方接报后成立专案组,于近日抓获涉案男子,并对其予以刑事拘留。
连连接到敲诈信
2007年1月25日,天津公安北辰分局刑侦六大队接男子杨某报警。杨某称接到了两封陌生人寄来的敲诈信,信中以散布“个人隐私”相威胁,向其敲诈勒索8000元。杨某介绍说,今年1月12日,他在单位收到了署名王大利的来信,王大利在信中称掌握了他的“个人隐私”,让他拿3000元了事,否则将向单位领导、同事发布他的“个人隐私”。杨某受到陌生人来信恐吓,为了减少纠缠、息事宁人,便按信中提供的地址邮寄了3000元。然而,数日后,杨某又收到署名王大利的来信,王大利再次向杨某索要5000元。杨某见写信人贪婪无度,便到公安机关报案。
刑侦六大队随即抽调经验丰富的侦查员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在调查案情时,杨某又收到了6封敲诈信。为防止嫌疑人狗急跳墙,办案民警决定让杨某回信,提出一次性拿钱了事的方案。很快杨某收到回信,嫌疑人让杨某拿2万元出来。
嫌疑人露出马脚
为尽快找到敲诈人,办案民警对杨某的关系人进行调查排摸,并调取全市所有叫王大利的人口信息以寻找蛛丝马迹,但未获得任何线索。办案民警遂围绕嫌疑人留下的交钱地址——北辰区北仓镇某居民小区展开调查。民警在排查中发现,居住在某居民区7号楼的男子蔺某有作案嫌疑,于是对蔺某展开秘密侦查。警方在紧锣密鼓对蔺某查证时,杨某向警方报告,称他接到一陌生男子的电话,男子称敲诈信均是他写的,再次威胁杨某尽快拿出2万元了事,并让杨某分10次将钱邮寄到指定地点。
经工作,警方证实打电话的男子就是蔺某。而当民警对蔺某实施抓捕时,蔺某却不见踪迹。4月5日,民警获得蔺某躲藏在家中的线索,经设伏、蹲堵,于4月9日上午在蔺某家中把其抓获归案。经询问,蔺某供认了敲诈勒索杨某的犯罪事实。蔺某(23岁,北辰区人)中专毕业后到某单位干临时工,2006年辞了工作,整日无所事事。为赚钱,蔺某竟把贪婪的目光锁定在杨某身上,并编造掌握杨某“个人隐私”的谎言,敲诈勒索钱财。目前,蔺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北辰分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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