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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是什么?
答:《意见》以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既要体现国防科技工业的特殊性、又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作为总原则,提出要“健全公正合理、规范有序的制度和机制,优化投资结构和军工能力布局,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投资效益,全面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的可持续发展”。
《意见》提出的改革目标包括分目标和总目标,其中分目标是从政府投资和管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投资监管等三个方面提出的,一是抓住发展武器装备是国防科技工业的根本使命这个核心,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领域和投资重点,根据武器装备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需求,保证政府对国防科技工业的主导作用和对军工核心能力的有效控制;二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扩大社会对国防科技工业投资的领域,形成开放性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格局;三是强调加强投资全过程监管,形成规范、安全的投资和建设秩序。
《意见》中提出的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最终建立起政府调控有效、社会资本参与、中介服务规范、监督管理有力、军民良性互动的新型投资体制。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意见》主要是针对国防科技工业特殊情况而制定,尽量不再重复可直接执行国家投资体制改革方案中的通用性内容,因此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总目标的实现,不仅要落实《意见》中的改革措施,还要落实虽在《意见》文稿中没有重复、但国家投资体制改革方案中已有的有关措施。
记者:能否对《意见》中提到的政府投资的领域和重点进行进一步说明?
答:《意见》提出政府投资的主要方向是:突出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基础和军工能力建设,支持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发展,形成服务于国防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强大物质基础。
《意见》针对国防科技工业基础薄弱的状况,明确了要坚持保障型号与强化基础相结合的建设思路。提出要以型号保障(包括研制和订货的需要)满足当前任务需要,以强化基础和发展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推进武器装备和国防科技工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意见》强调政府投资的重点是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包括战略武器、关键主战装备的技术研究开发和总体设计能力,装备系统集成、测试和总装能力,以及关键分系统和专用军品配套研制生产能力。同时,考虑到军民结合产业是调节和维持军品能力运行、保持军工得以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意见》还提出政府投资要加大对重大军民结合高技术研究、产品研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考虑到人才培养、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的需要,《意见》还明确了政府投资支持必要的相关条件及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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