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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已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名单
中国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认定途径包括:属于主管部门的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以及人民法院的司法认定。按照相关规定,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比一般商标大。认定为驰名商标,可以实现跨类别、跨区域商标保护,而且对使用驰名商标注册企业名称、互联网域名等特殊侵权行为也可追究责任。
通过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商标名称 认定时间 企业 名称
灯塔1997年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夏利1999年天津汽车工业集团公司
狗不理1999年天津狗不理包子饮食(集团)公司
王朝2000年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
蓝天2002年天津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郁美净2002年天津郁美净集团有限公司
大桥2002年天津大桥焊材集团有限公司
鸵鸟2002年天津市鸵鸟墨水有限公司
应大2004年天津应大皮革时装有限公司
桂发祥十八街2004年天津市桂发祥十八街麻花总店有限公司
力2004年天津市大站阀门总厂
飞鸽2005年天津市飞鸽集团有限公司
天士力2005年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邦德·富士达2005年天津富士达集团有限公司
TPCO 2006年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山2006年天津金山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人民法院司法认定:
商标名称 认定时间 企业 名称
海鸥2005年天津海鸥手表集团公司
米盖尔2005年米盖尔(天津)发展有限公司
寿比山2006年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驰著名商标主体的激励政策
“自2007年至2010年,对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本市商标权主体,市人民政府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的本市商标权主体,以及经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本市商标权主体,由其税款缴纳地政府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国家命名的中华老字号本市主体,从品牌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奖励的资金要用于商标权主体宣传、战略实施、网站建设和专用权保护等方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本着减轻商标注册人负担的原则,刊登小幅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申请公示或认定公告。”
——摘自《关于加强商标和域名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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