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巴帮”头目刘必坤
团伙一头目被抓获
连江籍“哑巴帮”头目刘必坤,从1995年起,以连江县聋人书画社为幌子,以卖画为掩护,利用诱骗、胁迫和暴力等手段,招募到110多名聋哑成员,进行有组织地盗窃作案,其“分会”分布全国5个省、7个大中型城市,非法获利500多万元。刘必坤在福州购房、买车、赌博、养情妇、配翻译、请司机,过着极其奢侈的生活。日前,福州市中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盗窃罪、强奸罪等6个罪名,判处刘必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6名团伙成员,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这么多哑巴扒手是如何凑到一起的?庞大的“聋哑帮”内部是如何运作的?他们的作案手段主要有哪些?本报记者为你揭开内幕。
小渔民成了“帮主”
今年41岁的刘必坤,是连江东岱镇人,在家排行老二,兄弟姐妹共5人,都是先天聋哑。由于先天聋哑,刘必坤小时候都是待在家里不出门。10岁那年,家里送他到古田聋哑学校念了6年的书,但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为了谋生,刘必坤就和他的兄弟一起出海捕鱼。21岁的时候,跟一位宁德的姑娘结婚,并生下两个儿子。
在过了七八年的渔民生活后,刘辗转来到福州打工、卖画。1995年时,他在福州碰到陈某,陈某说搞扒窃可以赚很多钱,并教他扒窃技术和发展手下的办法,刘想这是个发财的好办法,就召集几个人搞扒窃。1996年春节后,刘开始从事扒窃活动,主要练习是从烫开水里夹肥皂块。
起初只招三四个人,在福州赚钱不多,刘就到泉州“考察扒窃市场”。经过半年多的观察,他发现泉州乘公交车的人大多防范意识薄弱,而且这里扒窃之风还不是很猖狂,他觉得泉州扒窃“市场”有很大的空间,又很容易得手。1997年2月,刘必坤就带全体人员去泉州扒窃,分成2组。1998年始,“业务”越来越大,人数有十五六人,1999年收入就达10万元左右。之后,刘必坤又把眼睛瞄准到福州、广州等地。
由于原有的人马不能满足新“开拓”的“市场需求”,于是,刘必坤又开始安排亲信陈茂武、童德进去物色聋哑人。一旦看到街上打手势的人,他们就会凑过去与其套近乎,先叫来卖画,再劝他们扒窃,最后施以利益,将人骗到福州加入扒窃团伙。每招到一人,刘必坤就给他们每人奖100元。新加入的成员都要刘必坤过目,如果形象差、看上去就像小偷的,刘就坚决不要,分组时技术好的与差的进行搭配,以便顺利扒窃。进来的人不会扒窃,刘会专门安排人员来教他们。
扒窃搞“业绩提成”
以刘必坤为首的“哑巴帮”成立后,随着团伙成员的逐步发展壮大,1999年开始,除3个负责“后勤”的人是正常人外,他们的职责是,为刘必坤翻译、开车、给外出偷窃“工人”定餐、买车票、带被殴打的工人去看病,其余成员大部分是聋哑人,或身体某些方面残疾的人,最高峰时团伙成员达到120人。刘必坤在管理组织上,借鉴师傅陈某的“管理模式”,还在某些方面做了修改和补充,制定了组长及工人的分红、分工管理形式。
刘必坤实行严格的等级管理制度,他是“老大”又是团伙的总负责人,下设骨干、组长、工人等级别,所有的成员统一食宿、集中管理、集中培训,成员按每小组2至3人为单位,集体外出扒窃,作案地点大多是公交车、商店等公共场所。他们作案时极其隐蔽,分工明确,附近铁定有人打掩护。培训、分组后,团伙成员就会被分别派往广州、深圳、福州、武汉、兰州、上海、大连等全国各大中城市盗窃,如果所在城市“严打”,经刘必坤同意后,才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继续盗窃。
刘必坤根据各组“工人”技术水平,制定每天每人300元到3000元不等的盗窃任务。“工人”盗窃所得每天上交组长,由组长做账保管,再由刘必坤指派的财务管理人员,每月定期向各组收缴记账后,统一上交给刘必坤。年终开会时,对“工人”的盗窃所得按三七比例分赃,即“工人”分7成,刘必坤分3成,管理人员、组长等人的工资由刘负责发放。管理人员每年还可从刘必坤那分得赃款5万至8万元,组长可分到4万到5万元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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