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一)认真解决民生问题。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观念,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注重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实现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良性互动。坚持以创业促就业,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让有志于创业的劳动者方便创业、成功创业。加强面向市场的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完善就业援助机制,重点做好青年、产业结构调整中转移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工作,尽力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实现就业。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坚持保基本、广覆盖,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保、镇保等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扩大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面。积极稳妥地解决无保障人群基本保障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事业。以举办2007年上海世界特殊奥运会为契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强政策和舆论引导,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努力改善群众住房条件。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鼓励和帮助中低收入家庭更多地依靠租赁解决住房问题。着力创新机制,积极有序推进二级以下成片旧里改造和旧住房综合改造,分层次、多渠道地解决好群众的住房问题。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加快医疗卫生改革发展步伐。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重点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切实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进一步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高度重视和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发展体育事业,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着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着力形成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通过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提高社会平均收入水平。
(二)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坚持重在夯实基层基础、重在整合管理资源、重在完善工作机制的方针,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积极探索特大型城市社会管理的新路子。充分发挥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以群众得实惠、管理出实效、基层有活力为衡量标准,大力加强社区建设。积极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切实把“三个中心”建设成为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完善“一门式”服务工作机制,着力加强标准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降低费用、提高水平、规范功能、加强管理的要求,着力转换运行机制。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要突出综合性,着力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善于运用社会资源改进社会管理。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制定实施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财政支持、人员待遇等扶持政策,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对社会人、社会组织和虚拟社会的管理。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倡导志愿者服务,鼓励市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坚持把人口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核心任务,重视统筹研究解决人口问题,健全人口综合管理体制,落实、完善居住证制度和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实有人口属地化管理,提高来沪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完善居住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新形势,切实把加强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事关大局的重要位置,努力使上海成为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充分调动全社会维护稳定的积极性,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维稳工作合力。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社会联动调处,重点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推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化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注重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完善反恐怖应急处置和城市应急管理运作机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自然灾害监测和预警,增强全社会防范风险、抗御危机、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关心、支持国防后备力量和驻沪部队、武警部队建设,广泛开展国防教育,深入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和开展军地共建共育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