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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与“新农村”有无关系
据了解,今年3月,面对“小产权房”的热销,北京市建委曾对购房者发出风险提示,建议不要购买“小产权”房屋,因为此类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但这样的风险提示似乎挡不住购买“小产权房”的浩荡大军:京城400余个在售楼盘的调研数据显示,目前在售“小产权”楼盘约占市场总量的18%。
一方面是官方警示乡镇“小产权”房产有风险,一方面却是“小产权”房市场的产销两旺,其中原因何在?
“那么多人去购买‘小产权房’,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价格比较低,地点也有吸引力;还有一个重要的集体心理,就是‘法不责众’。”王珏林说。
“价格低廉是‘小产权房’热卖的主要原因。正是由于房价的持续走高,才使购房者更多地将目光转向了郊区,甘冒风险,购买‘小产权房’。”北京链家地产副总经理金育松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北京郊区的许多“小产权房”都是以“旧村改造”或者“旧城改造”的名义进行的,许多楼盘都是以“某某村旧村改造项目”立项的,利益驱动显而易见。
“我们是村民回迁房,不是搞的房地产开发。”太玉园小区售楼处的李先生对记者说。
在李先生眼里,他们就是将原来的旧村改造,建成楼房,节省了地方,本村村民的居住条件满足后,将多余部分进行销售,这样既可以让村集体有所获益,也解决一些村民的安置工作,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作为本村的村民,我还可以得到两股的分红,一股是三千元。”李先生对记者说。
“借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名义,是‘小产权房’目前普遍的运作模式,具有打‘擦边球’的性质。没有政策明确允许这么做。”北京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林峰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据林峰介绍,“小产权房”一般由开发商和村委会合作,或者村委会自行组织建设,在宅基地等用地上开发住宅,而后自行销售,并向购房者发放由乡镇政府制作的“房产证”。
“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不用交纳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村镇一般能获得很大的好处,而合作的开发商也能按比例分成。”林峰说。
金育松也认为,“小产权房”开发使用的是农民的集体土地,几乎不存在土地成本,因此价格低廉,从而使得乡产权房的开发具有较大的利润空间,这也成为“小产权房”屡禁不绝的一个原因。
北京“小产权房”还能卖多久?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北京市应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购买“小产权房”会给购房者带来许多不利和风险:一是很难在市场上流通;二是很难保证购买合同的实现;三是随时都可能因为这块土地被征用,进行强拆,造成经济损失。
目前北京郊区存在如此多的“小产权房”,不是一个好现象,因为这既影响房产市场,又易产生社会问题。建议北京市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对符合上市条件的要纳入市场统一管理范畴;不符合法规规定的要严加制止,不能任其发展。
北京市建委房屋交易管理市场处处长沈洁:“遏制‘小产权’还需各部门采取综合措施”
今年3月,我们已经从市场交易的角度,对购买“小产权房”的消费者进行了风险提示,明确了“使用权”、“小产权”的房屋都不要购买,此类房屋无产权保障,且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至于今后如何对待小产权房,还需要国土部门、规划部门以及主管村镇建设的部门采取综合的措施。
北京链家地产副总经理金育松:“‘小产权房’开发交易将会受到一定的抑制”
未来几年,“小产权房”开发交易将会受到一定的抑制。去年的“十一五”规划将18亿亩耕地保有量确定为硬性指标,未来几年对于农民宅基地耕地的保护力度只会不断增强,从而切断“小产权”开发土地的来源。另外,北京市“两个一千万”工程将会给中低收入者带来良好的保障和预期,他们不必再冒风险购买乡产权房,购买乡产权房的客户会相应减少。
如何合理安置已经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是当前问题的关键;是一刀切的推倒?还是由购买者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取得真正产权?在这方面,相关法规还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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