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河东区200名街道综治工作人员、居委会主任和社区禁毒联络员旁听了一起贩毒案件的审理过程。29岁的被告人陈刚因贩毒和非法持有毒品出庭受审。
庭上完全认罪
被告人“以贩养吸”
9时整,庭审开始,被告人陈刚被押上法庭。陈刚,本市人,小学文化,案发时29岁。1994年,刚满16岁的陈刚因强奸罪获刑13年,2005年1月被提前释放。出狱后不足7个月,陈刚因贩卖毒品再次被抓,入狱1年,于2006年8月刑满释放。
据指控,今年3月27日下午5时许,陈刚在本市河东区广宁路附近,以200元的价格向一男子出售海洛因0.15克,买毒男子当场被警方抓获,陈刚驾车逃走。一周后,在居住地楼下,陈刚被民警擒获。在其居住的单元房内,警方搜出毒品5包,共重11.61克,同时查获的还有电子秤一台、高压猎枪一支、猎枪子弹3包。后经鉴定,该5包毒品中均含有海洛因成分。
庭上,陈刚对指控没有异议,但称自己卖的毒品仅是2005年他从一毒贩手中购买的15克毒品中的一部分。“我自己抽这个……抽这个花销挺大的,当初买那15克就花了5000块,所以那个牌友一问我,我就答应(卖给他)了”。庭审经过1个小时的质证认证和辩论,在陈刚完全认罪,且不做最后陈述的情况下结束,法院宣布不日将宣判。
复发可能极大
法官谈“以贩养吸”
庭后,主审该案的刑侦审判长刘青告诉记者,这是一起典型的以贩养吸涉毒案件,作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人员,近年来,受理的涉毒案件几乎全是这种以贩养吸、贩毒克数不高的案件,情节虽然不甚严重,但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大,而且涉案人员出狱后很容易“复发”。因此,该院总结出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的办案原则。请相关社会人士旁听案件审理过程,再由他们对社区居民进行禁毒教育和宣传,目前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感受很直观”
旁听人员谈感受
庭审结束后,一些前来旁听该案的街道综治办主任、居委会主任和社区禁毒联络员纷纷称此次旁听让他们对毒品的危害“感受很直观”。
一名社区禁毒联络员称,根据区里要求,目前他们禁毒员已是“一对一”进驻社区,即每个社区都有自己的禁毒联络员,每年,联络员们都会在社区内进行12次禁毒宣传,更重要的,他们还负责了解区内吸毒人员的情况,并对因吸毒“家破人亡”的吸毒人员家庭给予帮助,“比如帮他们找工作什么的”。现在,一些禁毒联络员已成了社区毒情的“片儿警”,对禁毒宣传的帮助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