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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大家好,欢迎点击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从今年的7月1日起,由中国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已经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十八天过去了,《办法》实行的进展情况如何,带着这样的问题,我们今天邀请到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先生和广大网友共同就这个话题进行探讨!您好,郭主任!请您首先给我们谈谈这十几天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实行情况以及你们所搜集到的一些反馈意见? [2007-07-19 15:00:01]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主持人好,广大网友,下午好。很感谢广大朋友对保险业的关注和支持,也很高兴今天下午能有这样一个机会和广大朋友对交强险,特别是对费率浮动的问题做一些探讨交流。交强险挂钩费率浮动办法已经实行了十几天,刚才主持人问这几天实行的情况怎么样。总的情况来看,从7月1日开始,到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已经都实现了费率与交通事故挂钩这样一个做法。 [2007-07-19 15:02:48]
[郭左践]目前在各地,在操作方法上有一些不太一样,目前有八个省市,比如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大连、辽宁、湖南、宁波等省市地区已经实现了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了信息交换平台。其他省区当地都实行了统一的交换软件和交换系统。一个简单的概念,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挂钩浮动已经通过了系统来进行操作。作为个别投保个人,只要把保单交上去,通过系统就会自动完成信息查询和挂钩浮动的操作过程,而不是通过手工来操作。从全国各地来看,从搜集到的意见,对这个实行办法基本都是持肯定的态度,接到一些意见主要是个体投保人,具体到一些个体保单提出一些疑问,我们都予以了解答。 [2007-07-19 15:02:54]
[主持人]那么我们在网上也征集到很多网友的反馈,我们发现广大网友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存在不少困惑,现在请您一一解答。网友问,交强险费率浮动为什么不等到交强险基准费率调整后再实施?交强险基础费率何时调整?会调整多少? [2007-07-19 15:09:58]
[郭左践]这实际上是三个问题。费率浮动和交强险的基础费率调整是两回事,所以不需要等到基础费率调整,这两个中间没有必然联系。交强险费率浮动的法律依据就是交强险条例第八条,法律里对浮动的办法和具体做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写得很详细。也就是说,交强险满一年以后,投保人在续保的时候,根据上一年有没有交通违法行为、有没有交通事故要实行挂钩浮动,没有交通事故、没有违法行为,第二年的费率就要享受优惠,连年没有,连年优惠。如果有的话,就要上浮费率,特别是对多次交通事故和重大事故,上浮的幅度还要大一些。交强险从去年7月1日实行,到现在已经满一年,已存在续保的保单了,所以保险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浮动的要求来操作。费率浮动问题法律已有具体要求,所以保险公司必须要做,跟基础费率调整没有必然联系。 [2007-07-19 15:12:00]
[郭左践]至于基础费率何时调整,会调整多少,这个问题很多网友非常关心,因为这涉及到大家的切身利益。根据条例第七条规定,保监会要负责对保险公司一年的交强险经营情况进行核查,向社会公布结果,根据交强险经营整体的盈利或亏损情况,允许或者要求保险公司来调整费率,同时对调整费率过大的可以进行听证。现在要说费率什么时候调整,怎么调整,还给不出明确的答案,要等经审计后的经营结果出来以后进行分析。 [2007-07-19 15:15:40]
[郭左践]目前保监会已要求各家保险公司聘请社会中介机构,也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对保险公司去年7月1日到今年6月30日这一年的交强险经营情况进行详细的专项审计。保监会要求8月1日之前,各个保险公司要将事务所审计过的专项报告报到保监会,保监会进行汇总分析以后,会将每一家保险公司的专项审计报告连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名单向社会公布,是盈利,是亏损,到时候大家都会看到。是盈利,盈利空间有多大,是亏损,亏损多少,怎么调整,怎么运行,到时候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2007-07-19 15:20:34]
[主持人]会有听证程序吗? [2007-07-19 15:21:03]
[郭左践]按照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如果调整幅度过大就要进行听证。从审批交强险的费率到制定和公布费率浮动办法,应该说保监会和国务院相关部门始终坚持了一个原则就是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在审批交强险的费率和制定、公布费率浮动办法时,在网上公开征求了意见,并召开了媒体座谈会和各种层次的专家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包括有关车型车主代表和媒体记者反映的各种意见,这个过程都本着一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2007-07-19 15:21:24]
[主持人]对于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很多网友也有同样的疑问,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的出台为什么没有经过听证? [2007-07-19 15:31:18]
[郭左践]交强险去年7月1日开始实行,去年7月份,保监会会同公安部门即开始着手研究浮动办法。我们先拟了一个草案,在各地的交管部门征求过意见,也在各地征求了一些保险公司的意见,同时开座谈会,征求了车主等社会公众的意见。我们几次对草案进行了修改,直到今年6月15日,保监会在网上把办法草案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这是最广泛的形式,面涉及的是比较大的。 [2007-07-19 15:32:12]
[郭左践]同时,6月21日,又召开了由50几家媒体参加的媒体座谈会,通过媒体广泛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声音。此外,我们又专门召开了专家座谈会,请了一些精算专家、律师、统计专家、消协的同志、汽车修理专家、保险专家,专家意见征询会也请了媒体参加,并向社会开放。这几次的现场实录我们都在网上进行了公开。这个方案是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出的,这一过程体现了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原则。实行以后,从我们了解到的各方面情况看,还是比较为社会公众所认可。 [2007-07-19 15:41:19]
[主持人]经过这几道程序之后,保监会接纳了一些什么意见? [2007-07-19 15:41:43]
[郭左践]为了使交强险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监会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相比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稿主要的修改有:一是先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暂缓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二是注重奖励,鼓励提高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适当提高了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的下浮比例,降低了上浮比例。同时,我们还会继续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暂行办法》,使之更加科学合理。 [2007-07-19 15:42:13]
[网民]既然费率能下浮,是否说明原来的费率确实存在暴利的可能?如果不是,那么现在据数据统计90%的大多数机动车都是优惠对象,会对保险公司业务经营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既然有90%都是受惠对象,保险公司会不会受到一些影响? [2007-07-19 15:50:21]
[郭左践]肯定会受到影响。费率上下浮动制度是法律规定一定要实行,简单来说,和公司的经营结果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不管公司经营交强险是盈利还是亏损,这个制度都是要实行的。前一段时期很多网友很关心经营结果是不是有“暴利”,不管盈利还是亏损,公司经营结果是一回事,浮动制度是另一回事。现在大多数投保人会受惠,会有两方面的影响。第一,通过这种鼓励措施,交通事故发生率降低,就可以直接导致保险公司赔款数量的减少。第二,通过向下浮动,特别是现阶段向下浮动的比例要大于向上浮动的比例,肯定会造成公司交强险保费规模的减少。这两个影响肯定会出现。 [2007-07-19 15:51:12]
[网民司机丙]交强险不是不以赢利为目的吗?如果赢利了怎么办?为何最高只赔6万?这个根据是什么?为何商业险交的少,赔付的多,保险公司却还能赢利? [2007-07-19 15:53:36]
[郭左践]提问的这位网友应该说对保险还是比较关注的。交强险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这是法律规定的。但是对不以盈利为目的怎么理解,现在很多同志并不是真正理解这个概念。交强险条例规定的不盈不亏原则是指在费率审批环节。就是保监会在审批保险公司制定交强险费率的时候,要坚持按照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来审查。具体技术操作上,监管机关根本职责是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公司在制定费率中根据各种数据测算,测的费率可能会高,也可能会低,它是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考虑,站在经营角度来考虑。监管机关在审核公司报来的费率的精算报告时,要审核这个精算报告里的精算数据是不是有基础,选择的方法是不是准确和科学,同时把利润因子剔除。 [2007-07-19 15:54:57]
[郭左践]监管机关在审核时,要求保险公司以成本因素来确定费率,而不含盈利因素。现在很多人理解成公司经营成果不能出现利润,似乎公司经营成果出现了利润,就是不执行“不盈利、不亏损”,实际有一些误解在里面。道理很简单,不管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只要是做经营的,不是盈利就是亏损,不可能出来的结果是不盈利不亏损。所以保险公司也只能出现两种结果,一种是亏损,一种是盈利。监管机关要来审核这个结果,如果盈利,要看盈利的多与少和原因;如果亏损,要分析亏损的大与小和原因,然后考虑是否调整费率或者调整责任限额。保监会作为监管机关,按照条例的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对交强险实行分开管理、单独核算,出发点是维护投保人的利益。 [2007-07-19 15: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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