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于浩):日前,天津市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市72家游泳场馆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抽检。72家游泳场馆的卫生许可证持有率95.8%,97.2%的游泳场馆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并建立了消毒制度。
同时,卫生监督机构还对游泳场馆的池水循环净化设施进行了抽查,池水循环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合格率94.4%;具有池水消毒设备和池水消毒设施运转正常合格率98.6%;强制性通过式浸脚池合格率95.83%;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合格率94.44%。
此外,对67家游泳场馆的游泳池水进行了检测,58家游泳场馆游泳池水卫生指标全部合格,合格率为86.6%。检测的游泳池水大肠菌群指标、浑浊度全部合格,游泳池水不合格指标主要是细菌总数、尿素、余氯浓度,合格率分别为97.5%、95.8%、92.9%。浸脚池水余氯合格率为96.2%,不合格原因是余氯含量不在规定的5~10毫克/升范围内。
卫生监督部门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和检测不合格的6家游泳场馆,给予了警告和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
游泳场(馆)卫生检查检测不合格名单
游泳场(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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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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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新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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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水细菌总数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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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区天津顺驰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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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置强制性通过式浸脚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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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沽游泳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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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卫生许可证,池水循环系统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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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沽区在水一方游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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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卫生许可证,无池水循环净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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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体育局游泳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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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水余氯超标,浸脚池水余氯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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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运隆游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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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水余氯超标,浸脚池水余氯未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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