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田玉珏):由于受去年生猪价格过低、饲料成本上升、部分地区发生疫情等因素影响,生猪生产出现下滑,今年4月以来生猪及猪肉供应偏紧,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日前,天津市畜牧部门提出,将采取多项积极措施,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
加大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
一是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对全市现有能繁母猪按照每头50元的标准,对养殖场户给予补贴。畜牧部门将在准确摸清能繁母猪底数的情况下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养猪农户手中。
二是积极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天津市将建立能繁母猪保险补贴制度,所需保费由财政负担80%、饲养者负担20%。
三是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继续加强原种猪场和扩繁场建设,组织实施好生猪良种精液补贴,加大人工授精技术推广力度,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
四是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按照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的要求,对全市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在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予补贴支持。
加强生猪疫病防控
一是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免疫工作。据悉,目前本市正在积极调入疫苗,预计8月25日前完成全部生猪免疫工作。市畜牧部门近期还将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进行检查,保证免疫密度达到100%。
二是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果断处置突发疫情。市畜牧部门已经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建立了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不漏掉一起疫情。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疫区实施封锁,对疫点内病猪进行扑杀、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三是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认真落实检疫员岗位责任制,确保出栏生猪产地检疫合格率达到100%,杜绝染病生猪上市。严格执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政策,充实检疫力量,做到规范施检、同步检疫、有宰必检。
四是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在全市各公路检查站实行全天候上岗值勤,对外埠进入本市的生猪及其产品严格检疫消毒,严防外埠疫情传入。依法加强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对病害生猪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转运、不准销售,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收购、贩卖、加工病死猪肉的违法活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治私屠滥宰、注水肉等工作。
保障生猪等畜产品质量安全
市畜牧部门将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把控制生猪瘦肉精污染作为重点,强化监管措施。
一是继续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饲养场户、屠宰厂点以及市场上的生猪和生猪产品进行检查,并加大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检查“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同时检查“磺胺类”药物残留问题。
二是加强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目前,本市规模化饲养场的产地认定面已经达到80%,到年末要全部完成规模化饲养场的产地认定。
三是加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本市畜牧部门今年已经开展了“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技术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目前已经建立了饲养场生猪和屠宰场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控系统、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以及演示系统。年内要在部分饲养场和屠宰场推广使用,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