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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完成这项工程,需要的资金量很大,如何解决资金问题?
靳润成:根据国家政策,《通知》就落实国家资助政策需要本市财政应负担的资金按照学校隶属关系不同,确定了市、区县和学校所承担的比例:(1)对于市属学校,由市财政全部负担。(2)对于区县属学校,按照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区县所属学校所需资金应由区县政府负担,考虑区县财力状况,市财政对区县给予50%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对财力困难的区县最高补助70%。(3)对于民办学校。所需资金应由学校自筹解决;由于民办普通高校收费标准高于国办普通高校,民办职业学校收费标准与国办职业学校基本持平,为体现市政府对本市民办学校的支持,对民办普通高校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30%,其余资金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解决;对民办职业学校所需资金参照国办职业学校筹集。
关于实施本市资助政策所需资金。此前,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刻苦学习,本市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资助和奖励办法,已初步建立了由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等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市财政每年对此已在年初的教育经费预算中安排了相应资金,给予支持。因此,从今年开始实施的本市“天津市政府奖学金”等九项资助政策,所需的4200万元资金,今后仍然在每年年初的教育经费预算中统筹解决,市财政不再单独安排专项资金。
根据以上资金分担比例的安排和2006年本市市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情况测算,本市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年共需专项资金为4.12亿元。
记者:建立健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您认为近期应当开展哪些工作?
靳润成: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市教委、劳动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将抓紧研究制定本市的具体实施细则。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本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工作,以便尽快向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兑现各项奖、助学金政策。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本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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