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日)获悉,今年本市(天津市)将把帮扶困难群体就业作为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重点,将十类人员作为2007年就业重点帮扶对象,采取一系列措施安置岗位。
今年市劳动保障部门将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单亲母亲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未就业人员、需要安置的复员军人、有就业能力和愿望未就业的随军家属、刑释解教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达到法定劳动年龄而未就业的城镇孤儿等十类人员作为2007年就业重点帮扶对象。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这十类人员,并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降低其用工成本;鼓励非服务型企业吸纳这十类人员,并将一次性就业补贴由3000元提高到6000元;鼓励这十类人员灵活就业,并给予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补贴到其退休;拓宽公益性岗位安置渠道,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工资、上保险。同时,将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体纳入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实现盯人帮扶,促进就业。
据了解,为形成帮扶困难群体就业的长效机制。今年,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建立三项制度。一是持卡援助制度。严格困难群体身份界定,通过社区申报、街道复核,由区县统一发放《就业援助卡》,个人持卡享受相关援助政策。二是动态管理制度。将困难群体家庭状况、就业状态、技能水平、求职意向等信息录入管理软件,及时掌握人员增减变动情况,按月统计上报。三是盯人安置制度。制定安置计划,明确安置期限,实行“包保责任制”,形成社区、街道、区县“三级管理、分级负责、托底安置”的援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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