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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菜做饭,虽是家常事,又是民生大事。菜市场规模大小,位置是否方便如今已被列入地方法规。
10月1日起,《天津市菜市场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这项法规中明确规定,菜市场规模、位置应与居住人口、地域范围相适应,位置应方便群众生活,一般按照每万人1000至1500平方米、服务半径1000至1500米的标准规划建设。
菜市场规划每5年修编一次
全市的菜市场要经过科学合理的布局规划,这部规划将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共同编制,菜市场布局规划原则上每5年修编一次。菜市场布局规划将遵循合理布局、便民利民、协调发展的原则。通常菜市场规模、选址应与居住人口、地域范围相适应,方便群众生活,满足群众需求。同时菜市场布局应与其他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相协调。
菜市场和居民区同步建设
按照规划要求,菜市场一般按照每万人1000至1500平方米、服务半径1000至1500米的标准规划建设。规划部门审批新建居民区建设项目时,将参考菜市场布局规划和有关规定,明确菜市场的位置和面积。菜市场建设的位置和面积一经确定,就要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如果现有居民区未达到本市菜市场规划要求的,按照规划应改建、补建菜市场。
进入市场的食品实行准入
菜市场建成后6个月内必须开业经营,无法按时开业或无力继续经营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将以成本价收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菜市场转作他用。
进入菜市场内经营的粮油、蔬菜、水产、肉类必须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登记。对粮油、禽蛋、肉类、水产等重点监督检查食品,可以采取“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方式入场经营(国家和本市对活禽活畜屠宰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为了让群众买的放心,菜市场主管部门将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或者委托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定期对果蔬等主要农副产品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可以在场内予以公示。如遇到群众对经营户的投诉,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菜市场的主管部门也应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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