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吴宏):9月18日,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大会暨专业培训班开班仪式在蓟县举行。据悉,今年4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正式启动,2011年12月结束。普查标准时间为9月30日。
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开展文物普查有利于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等基本情况;有利于准确判断文化遗产保护形势,为科学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依据;有利于带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的确定、标志说明、文物档案、保护机构等基础工作建设,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整体水平;有利于提升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普查内容、范围包括:本市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等六大类文物。
普查共分三个阶段,将从2007年4月一直持续到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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