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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通讯员阮津 杨蕊 李佳):清晨,当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干警打开电脑时,传来一阵“嘀嘀嘀……”的报警提示音。原来,这是实时监督系统在对三天后羁押期限届满的案件进行预警提示。收到提示消息后,监所检察科干警随即填写好《羁押期限期届满告知书》,按照不同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分别发送至相关单位或部门,提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抓紧办理。
自1998年以来,该院监所检察科实行规范化管理模式,不断健全和完善羁押期限预警提示和告知机制,在建立羁押期限届满案件预警提示的同时,创新“一卡一表三单”制度,建立预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取得明显成效,至今已发出《羁押期限期届满告知书》1009份,其监督的河东区看守所超期羁押人数连续九年始终为零。
“一卡”是指“在押人员知情卡”。刚进入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都会收到一张《在押人员知情卡》。在这张卡片上,清楚地写明了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应享有的各项合法权益以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个诉讼阶段的法定期限。通过此卡,在押人员可以掌握关于刑事诉讼期限的法律规定,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表”是指“在押人员情况登记表”。监所检察科严格执行在押人员一人一表登记制度,详细记载每个在押人员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着力抓好“提前告知、到期催办、违法纠正”三个环节,积极预防超期羁押。在每年“五一”、“国庆”、“春节”三大法定节假日前夕,监所检察科都会制作节假日期间羁押时限届满人员通报单,排查有可能超期的案件,主动与办案部门联系,提醒和督促办案部门及时办理,有效实现由事后纠正向事前预防的转变。
“三单”是指《退查通知单》、《重报通知单》和《延期通知单》。由于刑事案件在公诉环节的流程比较复杂,不易掌握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通过协调,该院公诉科将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重新审查起诉以及重大、疑难等不能及时结案的需要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案件情况,及时告知监所检察科,监所检察科迅速制作《退查通知单》、《重报通知单》、《延期通知单》向看守所发放,并留存至在押人员档案以备查询,使在押人员在公诉环节的羁押期限实现“无缝”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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