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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林燕 田瑞芳):记者从天津市统计局获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部分服务行业普查登记工作于10月1日全面启动,普查工作进入调查登记实施阶段。
普查登记的对象包括: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以及河东区、河西区内从事全部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普查工作在市部分服务行业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级普查办公室以政府统计部门为主,市部分服务行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普查登记主要采取按居、村委会划分普查区,由选调或聘用的普查员进行逐一调查的方式。
按照全市服务业普查总体工作安排,从10月1日开始,普查员将佩带统一工作证件,上门对纳入普查范围的各类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登记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和个体户的基本情况,2007年1至9月、2006年1至9月和2006年全年三个时段内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及经营状况等指标。
通过普查将进一步摸清本市服务业发展的规模、结构效益等基础信息,为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推进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提供全面、科学、准确依据。
普查登记是普查最关键的工作环节,每一笔调查数据都是构成全市普查结果的基础和依据,务求真实准确。市部分服务行业普查领导小组强调,各级普查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对普查对象登记资料保密的义务,普查结果不得作为各级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希望各类普查对象打消顾虑、积极配合、如实登记,使普查结果能够真实地反映本市服务业发展的客观实际。
全市普查登记工作预计将在一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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