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党委按照公安部和市公安局党委的要求,注重加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和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和市委书记张高丽的要求,着力更新观念,高标准、高起点地做好公安消防工作,努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007年,是创建平安天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公安消防部队深化“三基”工程、推进队伍建设发展的关键一年,自年初,市公安消防局党委,就全市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如何适应新形势、着眼新任务、再创新佳绩、实现新跨越,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经过不懈努力,本市消防安全工作和公安消防队伍建设都取得了可喜成绩,截至目前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无重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火灾形势保持了持续基本稳定的良好局面。
立足大局 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当前,天津的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公安消防工作要找准定位和着力点,真正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消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中去,落实到每一项公安消防工作中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针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实际,市公安消防局坚持把经济建设的需要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研究出台了《消防服务滨海新区建设十项举措》和《消防创建平安天津、构建和谐社会十项措施》。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主动深入滨海新区和地铁一号线、百万吨乙烯等国家、市级重点工程现场办公3746次,解决消防难题和技术问题7621件,急事急办消防审批手续3825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扬,树立了公安消防部队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消防服务滨海新区建设十项举措》,为滨海新区发展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这十项措施为:
一、下放两项审核权限。(一)将临港区、北部化工区、空港物流区和开发、保税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项目,一律下放到公安消防塘沽、开发、保税支队审核。(二)塘沽、开发、保税行政区域内举办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集会、烟火晚会、灯会、展览、商贸交易、文化体育活动,均由所在区域公安消防支队核准。为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需要,为公安消防塘沽、开发、保税支队选调充实消防监督业务骨干,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消防审核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主管局领导每季度到滨海新区就消防监督检查、建筑工程项目审核验收、消防处罚、火灾原因调查、灭火救援以及落实消防服务措施等情况进行调研和办公服务,主动征求各级部门和广大企业单位意见,及时改进消防执法、灭火救援、队伍管理等工作,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缩短防火审验时限。按照公安部30号令的规定,将一般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批,由规定的10日缩短为7日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由规定的20日缩短为10日之内;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由规定的30日缩短为不超过15日。
三、实行审核、验收分段。在总图布局和防火专篇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许可先进行基础审核、基础施工;其子项消防设计报一项审一项。对建设工期长的项目,实行局部竣工局部验收,经验收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许可投入使用。
四、开展现场办公服务。对国家和市重点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复杂、超出现行规范要求的项目实行现场办公制度。
五、监督检查事先告知。对滨海新区外资企业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前,事先告知检查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并在自检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六、增设消防培训办公室。在公安消防开发支队设立滨海新区消防培训工作办公室,及时受理滨海新区企业消防培训申请,组织消防培训,并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核发消防培训合格证书。
七、强化灭火应急备战。(一)强化滨海地区应急准备。指导甲、乙类和规模大的丙类生产、储存企业,加强干粉、泡沫、水等灭火剂的储备,确保满足第一时间自救灭火的基本需要。指导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加快老化消防车辆的更新,加大特种消防车辆和大型消防车以及特种装备器材的配备,以适应第一时间自救的需要。根据扑救处置有毒化工火灾的需要,指导加强对个人防护装备和器材的配备,以适应第一时间自救灭火的防护需要。(二)强化提升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灭火战斗力。分期分批对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员进行集中培训,对消防执勤车辆性能进行检测,指导加强执勤车辆、装备器材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推动指导工厂、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建立和完善志愿消防队及义务消防组织;推动街道、乡镇建立志愿消防队,农村建立义务消防队。指导建立完善自防自救预案,并进行熟悉演练,进一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三)完善滨海新区灭火救援应急联动预案,并纳入当地政府的应急总体预案,加强联合演练。针对滨海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地区的特点,制定联合演练和拉动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多战区、多部门、多种队伍(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共同参与的大型联合演练和消防拉动,提高辖区联合作战能力,保证辖区消防安全。
八、强化消防力量调派。滨海新区发生火灾,立足属地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坚持“灭小、灭早”。一旦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在首批调派属地公安消防部队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的同时,迅速调集优势公安消防力量集结增援,视情调派公安消防特勤力量和后援力量。
九、推进消防电子警务。(一)指导滨海地区消防部队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努力实现网上消防申报、网上消防审批、网上培训、网上练兵,以及网上消防法律咨询服务、在线消防宣传等。(二)整合现有“119”接警调度资源,纳入市公安局“三台合一”总体规划,提高滨海地区应急联动调度指挥能力。(三)建设消防350兆无线同播网,进一步提高滨海新区火场指挥调度能力。
十、推进消防基础建设。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制定滨海新区消防建设规划,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做到“快补旧账、不欠新账”,以保证消防设施、通信、道路、水源和装备建设等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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