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火 构筑安全屏障
依法治火,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构筑防火和灭火两道安全屏障,是公安消防工作的主线。今年以来,本市进一步加快推进了消防法规体系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实施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规定》、《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等,大力推进本市消防工作法制化进程。
一、构建消防工作社会化新格局。市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多年来,随着各项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实施,本市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但还有少数地区、部门、单位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和岗位责任制度不健全,有的消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责任制度落实还存在一些问题。《规定》的施行,推动了两级政府、委局公司建立消防联席制度,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责任体系,并积极推动落实宏观决策、组织领导的消防首要责任,有助于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化格局。
二、加速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依据《天津市关于“十一五”期间公共安全专项规划(消防部分)》,推动市规划部门制定《滨海新区消防控制规划》,指导各区县编制完成区域、乡镇消防规划;按照《天津市关于“十一五”消防队站建设投资和车辆装备购置经费的意见》,敦促市有关部门、区县政府制定今后5年消防建设年度实施计划,落实时限要求、建设用地和经费额度。制定《“十一五”期间消防装备建设发展规划》,配备一批科技含量较高的消防车辆装备和监督检查器材;同时加大协调力度,建成使用西青二级指挥中心和开发区西区、塘沽临港工业区消防站、13中队,异地重建消防修理所和塘沽、大港二级指挥中心及14、19、25中队,原地扩建东丽、武清二级指挥中心,开工建设开发、汉沽、红桥二级指挥中心和瑞景、梅江、东丽湖、葛沽、南疆码头、开发区化工区、保税物流区消防站,立项筹建教导大队、塘沽、大港训练基地和滨海新区、市区装备器材保障基地。
三、发展壮大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拟计划招收1000名合同制消防队员,充实消防中队和消防监督非执法岗位,缓解公安消防警力短缺状况;发展壮大消防保安公司,力争达到1000名队员,扩大派驻单位覆盖面;推动指导列入全国重点镇和区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薪技术园区及人口超过10万、年GDP超过5亿元的建制镇全部建立政府专职队;督促指导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达到建队30%的比例;全市城镇社区、农村村庄30%要建立义务消防队或治安联防消防队。
四、强化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效能。依法规范火灾隐患和违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公示曝光、挂牌督办、移送查处、定期公布、网上追踪程序,提高发现率、督改率和处罚率;针对火灾多发地区、行业和场所,抓住重点方面、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治理力度,整治火灾隐患和违章行为,努力减少“存量”,做到不增“新量”,最大限度地改善全市消防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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