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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详解医保热点问题
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截至11月2日,全市城镇居民医保申报登记的约9.5万人。自本市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医保以来,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最忙碌的时候每天接到市民来电一万多次。市民咨询主要集中在到哪里可以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需提供哪些材料、参保人员因特殊情况全额垫付的医疗费应该如何报销、参保患者办理家庭病床治疗如何报销等问题。为此,记者昨天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负责人。
城居参保登记有两种方式
按照人员类型不同,城镇居民参保方式分为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和以大中专院校、福利机构为单位参保两种方式。(一)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应于每年10月至12月在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范围内的经常居住地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同一户籍家庭的成员应当在同一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由其法定监护人按照上述程序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二)以大中专院校为单位参保的,应于每年9月至11月在单位所在区县社会保险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以福利机构为单位参保的,应于每年10月至12月在单位所在区县社会保险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办理城居参保需提供有效证件
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城镇居民,应当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身份人员,应当提供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随家庭参保的,应当提供学生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时,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属于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特殊困难家庭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当同时提供符合规定的相关凭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外地农民工子女参保时,应当提供其父母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或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转外埠住院费用先自行垫付
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埠住院治疗的,其转出医院应为《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规定的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参保人员或委托人持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填写的转诊转院登记表等登记材料到其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外埠住院登记手续,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转往转诊转院管理办法指定的外埠医疗机构就医。需转往非指定外埠医疗机构就医的,还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外埠医疗机构就医手续。参保人员转外埠就医,医疗费用由本人垫付。回津申报报销,先自付5%后,再按照规定的报销范围和标准报销。
特殊情况全额垫付的医疗费怎么报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转外就医、探亲访友期间发生异地就医、急诊留观转住院治疗或特殊情况下全额垫付医疗费的,应当在就诊结束后报送医疗费收据、费用清单和出院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的,交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统一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以院校、各类福利机构为单位参保的,由院校、各类福利机构统一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支付。
办理家庭病床治疗怎么报
参保患者办理家庭病床治疗的政策是这样规定的: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患有糖尿病伴冠心病严重合并症、脑血管以外及其后遗症、慢性肾病、肝硬化伴腹水或者有其他严重合并症、恶性肿瘤晚期伴其他系统疾病、脑血管病导致偏瘫的,可以选择城镇职工家庭病床治疗,时间累计不得超过90天,报销比例按城镇居民住院治疗报销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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