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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药养医”制度在市场机制下走样
“以药养医”曾是我国长期执行的一项政策。在计划经济时代,医院作为公益性服务机构,由政府财政提供经费拨款,同时严格实行低廉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进入上世纪80年代初,国家为了减轻财政压力,把医院作为差额预算单位推向市场。绝大多数公立性医院也成了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与此同时,政府物价部门为了控制物价指数的提高,又严格控制医疗收费的调整。结果,医院为了达到收支平衡,只能在药品利润上做文章。
在市场机制比较完善的欧美,药品产销也是一个矛盾体,一方需要低价,一方需要高价,双方博弈的结果使药品价格趋于合理。而在我国,由于市场机制尚不健全,企业、医院、经销商都追求高价,三方利益一致形成共同体,在与病人博弈中处于强势地位,病人只能成为昂贵药价的承受者。
虽然从1997年开始,国家发改委已连续17次降低药品价格,理论上药品降价的空间已经达到了400亿元,但老百姓还是不满意,感觉没有得到实惠。另一方面,医院、药厂叫苦不迭、似乎濒临危机。药品的一再降价打破了医院长期以来形成的收入渠道和平衡机制。医院为了正常的生存,就提高检查费、治疗费等医疗收费标准来解决因药品收入减少而出现的收不抵支的矛盾。药品降价和医药分离的现实结果,导致医疗服务费用水涨船高。老百姓“看病贵”和“看病难”的问题还是未能得到有效缓解。
其实,医药分离后药费未降反升的情况也曾在韩国出现过。1999年韩国实行医药分家后,一般医院的处方费从1800韩元左右上涨到5400韩元左右,原价100韩元的针剂加上处方费和注射费后价格甚至高达3000韩元。医疗费用非但没有减少,相反,每月平均增加了3000多亿韩元。以致地方医疗保险基金出现了6000亿韩元的赤字,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也基本消耗殆尽,政府不得不采取大幅增加保险费来补充捉襟见肘的医疗基金。
由此看来,医药分家并不能解决老百姓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问题。我国卫生部试图对医院进行药占比的控制,但随之而来的是“以械养医”和检查费的快速上涨,医疗费用依然居高不下,“看病贵”的问题也将难以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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