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中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以来,滨海新区成为中国金融改革先行先试的区域,国内外金融机构纷纷落户,新区的金融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现代金融业是知识密集型产业,知识和技术含量高,需要具有相当水平和层次的人才与之相适应。特别是作为推动金融业发展动力的金融创新,更要求复合型人才以全新的理念和智慧去面对,找寻有效的发展途径。因此,人才的竞争和人才的培养成为天津金融业亟待关注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为了使金融行业在新区得到快速发展,在天津市相关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为鼓励金融机构、金融企业总部核心业务部和金融服务外包机构等金融企业在天津开发区设立、经营和发展,方便企业服务、投资促进,天津开发区综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暂行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引进、培养与奖励的规定》等出台了《天津开发区管委会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汇编》。据了解,天津开发区将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企业给予一次性初期运营补助,对于迁入开发区的国家级和市级金融管理机构或其主要业务部门给予办公用房扶持。同时,重点引进管理和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人才引进费用资助、人才公寓与住房补贴、安家费资助、子女教育与户籍等优惠政策。并对国际化人才培养、技能型人才培养、技术交流、技能竞赛、职业资格证书鉴定等进行资助,对研发项目等进行奖励。除此之外,天津开发区还为金融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金融服务外包机构和金融服务外包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等制定了详细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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