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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与创新重在“治本”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是发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关键。
权威人士指出,改革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要继续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防止考察失真、“带病提拔”等问题。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实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全面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度;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严禁设立“小金库”。
深化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继续加快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改革,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强化金融监管,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依法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
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所有制结构。
同时,还将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的改革。
在制度建设上,首先提升中央纪委全会地位,有关专家表示,按照中央的要求,将切实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国家廉政立法,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体系。
中央党校有关专家还强调,要高度重视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抓好预防腐败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和政策制定。建立预防腐败的信息共享机制,分析识别腐败高风险的领域和部位,推动建立反映廉政状况的指标体系和预警机制,努力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切实增强预防腐败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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