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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互碰赔偿手续简化
据悉,无责方机动车交强险在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由原来的400元调整为100元,无责方车辆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全责方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而不需要无责方将100元支付给全责方后再到保险公司索赔,简化了无责赔付的手续。
索赔需提供哪些证明资料
在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索赔时,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情况证明: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等。
购买交强险应注意什么
据介绍,在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以后,如果还要购买机动车商业保险的,最好在同一个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一旦车辆出险后方便理赔。交强险每台车只需买一份,多买的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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