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了解到,2月份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163件,比1月份下降了19%。分析显示,本月服务投诉比较突出。
影楼问卷调查陷阱
日前,某校一位高三女生在滨江道购物时,被人当街拦住进行问卷调查。次日,她接到某影楼打来的电话,对方恭贺她中了问卷调查“二等奖”,并获得该公司“贵宾专用优惠卡”一张。卡上注明:“只需交599元既可在本影楼享受最优惠的摄影套餐”。这位女中学生轻信了商家的谎言,但未想到当自己交了599元后却进入了商家的圈钱陷阱。对方说拍照前化妆需要购买护肤底霜,是为防皮肤过敏;穿着服装还须交纳服饰费。总之,消费者其间一共交了1280元才算把相照完。出乎她意料的是,当去取相片时对方又向她索要1000元选片费,否则不能取相片。
递送服务有待规范
工商部门本月受理有关递送投诉17件,涉及快递公司8家。企业不能按承诺将货物如期送达,甚至长时间拖延;递送质量难以保证,经常出现物品破损或丢失现象;发生服务质量纠纷后,发货方和送货方之间相互推脱责任等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今年2月,一消费者通过某快递公司将价值6000元的货物递送北京,结果货物在递送途中丢失。当消费者与服务商进行交涉时,对方提出在合同中已经注明:“如果出现货物丢失情况,公司只一次性赔偿500元。”消费者则认为,此条款是印在合同背面,签合同时极易被忽视,而且对方也没有进行任何提示,如果事先知道有这种不合理条款,自己决不会接受此合同。
手机“三包”刁难消费者
在家电类投诉中,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厂商规避履行或歪曲解释商品“三包”规定,当售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经销商或服务商在退换、维修和检测商品过程中故意刁难消费者。如某消费者于2007年购买一款国产手机,在一年保修期内曾进行过两次维修。到今年1月中旬,该手机又出现自动关机和无法接收信号的问题。为此,消费者将手机送到厂家售后服务部门要求出具证明以更换商品,但厂商却将其中一次很明显的故障维修说成是“软件升级”,以不属于正常维修为由拒绝退换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