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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为筹措毒资,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疯狂抢劫了20名女性出租车司机财物,平均30多个小时作案一起。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提起了公诉。
被告人王某,38岁,本市人,曾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5年4月30日被释放。王某没有工作,游手好闲,染上了吸食毒品的恶习,因为没有钱买毒品,便想到了抢劫。2007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王某抢劫了20名女性出租汽车司机的财物,抢劫的物品有现金、项链、戒指等,经估价共计万余元。
主诉检察官在提讯被告人时,王某表示他之所以选择抢劫出租车司机,是因为在出租车上实施抢劫,空间相对比较封闭,不易被他人发现;之所以选择抢劫女性司机,是因为女司机胆子比较小,不敢反抗,比较容易得手。检察官提醒广大出租车司机,一定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安装安全护栏,女性司机在营运时尽量不要戴戒指、项链等首饰,身上也不要带过多大面值的现金,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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