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要求,大港区于2007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启动了污染源普查工作。日前,普查工作在前期准备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已正式进入普查审核阶段,7月底之前可完成普查表的填报和审核工作,普查的各项分析结果将在2009年总结发布。根据普查结果,将有针对性地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此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我国一次重大国情调查,将对辖区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作为污染源普查对象进行调查,据此获得的全区各类污染源信息,不仅在于有效管理污染源,更重要的是治理和控制污染。
据介绍,为确保本次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凡在污染源普查范围内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的有关要求,接受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普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要求填报污染源普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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