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从3月14日起,天津机场按照中国民航总局规定加强航空安保措施,严禁国内航班旅客携带液态物品登机,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的旅客,仍按中国民航总局2007年3月17日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确保航空运输安全,为08年奥运会提供安全的航空运输服务,民航总局决定调整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规定。新规定禁止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登机,可办理交运。旅客携带少量旅行用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放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如果旅客有婴儿随行,可以在购票时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请,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此外,旅客若需携带液态药品,须交付安检人员检验后交由机组保管。
天津机场在执行本规定的同时,要求售票和值机柜台工作人员提醒旅客,不要携带液态物品,确需携带的液态物品最好放置在托运行李中,并采取了加开安检通道,增派安检人员一系列措施。目前天津机场国内旅客通过安检的速度有所放慢,但并没有因对液态物品进行检查致使航班延误的情况发生。业内人士建议旅客,为了方便顺利出行,旅客最好将携带的液态物品办理托运。此外,相关方面也请旅客能够给予理解和谅解,积极配合新规定。据民航总局公告,旅客因违反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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