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孙玉苓女士日前向本报提供了一份1952年的保险单。
玉苓今年60岁。据介绍,这份保单是她的父亲孙惠清与当年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订的。1952年,孙玉苓一家住在当时的塘沽区北塘镇,孙惠清是北塘渔业协会的一员。“当初我父亲买保险的事家里的兄弟姐妹都不知道,这张保单还是最近整理东西时发现的。”孙玉苓说。
记者看到,这份保险单是“简易火灾保险保单”,保单“1952年9月1日立于塘沽”。保险财产包括“生财装修、家具、衣李、日用品、一切私用物件(金银首饰古董字画钱币除外)、工具、农具、机器(五匹马力以下的)、零件、货物、原料、制成品、在制品、农作收获物、自用的房屋”。保险期限1年,保险费为“人民币两千元整”,保险金额为“人民币一百万元整”。
据了解,1952年我国流通的是第一套人民币,2000元相当于如今的2角钱,100万元相当于如今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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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1949年9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备文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核准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9月21日,财经委员会主任陈云、副主任薄一波就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事报请中共中央,并获批准。
1949年9月25日至10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条例草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草案》,认为国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新中国的国家金融机构,是国营企业的一部分。此后召开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标志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筹建工作全部完成。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西交民巷108号正式成立,标志着新中国国家保险事业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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