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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倒”书记
2006年7月20日,湖南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对曾立案调查。5天后的会议上,曾锦春在发言中怒斥李大伦的买官卖官
2006年3月16日,赵德忠被释放的第二天,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因涉嫌受贿900多万元、挪用公款2600多万元、贪污公款18万多元等犯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据曾锦春案调查组一位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说,为争取宽大处理,雷渊利在此期间,告发了李大伦贪污腐败。
2006年5月23日,全国散文期刊主编及散文作家们在湖南郴州五连冠酒店举行座谈会。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在举座欢畅的氛围中,最后一次当众朗诵了旧作《感受郴州》。之后,他被湖南省纪委带到长沙双规。
事后查明,李大伦在担任郴州市委书记7年之间,涉嫌受贿1434万元,另有1765万元不能说明来源。2007年4月12日上午,他和妻子———原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退休干部陈立华,同时被审。席间,李氏夫妇白发斑斑,神情沮丧,令旁听者唏嘘不已。该案目前尚未宣判。
赵德忠没有感受到这位主政者为郴州带来的新变化,但他却与李大伦的仕途挂上了关联。7月7日,他再一次被郴州市纪委双规在7429工厂招待所。曾锦春说,“此前,李大伦干预了纪委办案,赵德忠才被释放。”
五天后,兼任湖南省公安厅维护人民警察权益委员会主任的厅长李江指派省公安厅纪委书记杨建农来郴州与曾锦春交涉。曾锦春并不买账,据一位在场人士透露,在一次午宴上,曾中途退席,并指着政法委书记赵立民骂道:你是在帮你们姓赵的,是你把省厅喊来的。
2006年7月14日下午4点,面对省公安厅索要证据,曾锦春说回去再研究,直到晚上11点,才回话,“第二天放人。”
曾锦春的嚣张跋扈是有根据的,在后来查处的这起全国罕见的郴州官场系列腐败案中,以曾经三次被湖南省纪委立案调查,自称“告不倒、查不倒、管不倒”的曾锦春案尤为引人关注。
不仅是因为“郴州众贪”中,以曾锦春涉案金额最大,远超市委书记李大伦。还在于他盘踞市纪委书记一职长达10年之久,根深蒂固;在任期间提拔亲戚多达40余名:“独创”出利用职权进行“双规”和“挂牌保护”敛财之术。
而借着这股前所未有的反腐风暴,郴州官场和民间,对曾锦春的举报,此时已经达到了白热化地步。2006年7月19日,中央领导人在新华社披露曾锦春罪行的内参上批示。7月20日,湖南省纪委常委会已根据中央领导批示,决定对曾立案调查。
2006年7月25日上午8时30分,湖南省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座谈会分组讨论在荷花园大厦进行,各市州纪委书记编在第一组。曾锦春抢先第一个发言。
记者从一位地市纪委领导处得到的发言内容显示,曾锦春说:最近郴州市很不太平,社会舆论有点把我们郴州干部队伍妖魔化的倾向,这是不公平的。我统计了一下,我们郴州市有64个厅级干部,出事的只有2个,不到3%;处级干部出事的比例不到1%;其他干部出事的比例也不到1%,可见队伍的主流是好的。
曾锦春在发言中怒斥了李大伦的买官卖官问题,“李大伦把风气搞坏了,跟个体老板打得火热,经常收受个体老板的贿赂。几乎所有的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都给他送过钱。”曾锦春说,“李大伦出事是迟早的事,他台上讲的一套,台下做的一套,表里不一,阳奉阴违,群众反映很大。我曾经在李大伦办公室给他提意见说,‘大伦同志,春风大雅能容物,秋水文章不染尘,要容得不同意见,要清正廉洁!’但他听不进去。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问题的文件下了301个,还是没能防止李大伦这样的领导干部犯错误,还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记者获悉,就在发言当晚,曾锦春在会议地点的荷花园大厦向一名老板索贿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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