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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下硬骨头
侦破曾锦春一案,“我们依法讯问近300次,讯问的全过程全部实行了同步录音录像”
李大伦案发后,2006年8月9日,52岁的郴州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接到湖南省委开会通知,匆匆赶至长沙,下车后即被专案组控制。2007年11月5日,这位靠大肆打压媒体和舆论,获得“郴州矿难救火队长”称号的意识形态官员,被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有期徒刑19年。李、樊的相继“落马”,又牵出了158名党政干部和商人。
2006年9月19日下午,曾锦春被湖南省纪委“7·19”专案组实施控制。
曾锦春被抓当晚,郴州市区鞭炮声此起彼伏。庆贺人流还打出横幅,有一条横幅上写着:“感谢党中央为郴州人民除害!”
2007年9月7日,中央纪委就曾锦春违法违纪案件发出了通报,通过对曾案的简要剖析,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提出了三点警示性要求,剖析到位,要求明确。
但曾锦春案的审讯工作难度非同小可,2007年11月13日下午,湖北武汉,全国检察机关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始大会发言。湖南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尹冠林以该院侦破曾锦春一案为背景,介绍了该省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经验。
尹冠林说,“曾锦春曾任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熟悉审讯方法和谋略,而且在检察机关立案前已被纪检部门调查过三次,早就订立攻守同盟。面对这块硬骨头,我们依法讯问了近300次,讯问的全过程全部实行了同步录音录像,而且对该案涉及的其他犯罪嫌疑人也实行了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从2006年12月1日曾锦春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14日被逮捕,至此番即将开庭审理,已历时一年零七个月。去年4月,湖南省纪委副书记张卫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已初步查明曾锦春受贿高达3000余万元,不明财产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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