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3‰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中国证券交易印花税调整历史(图)
2007年5月30日起 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由1‰调整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