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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旅行社低价竞争而导致的导游靠购物拿回扣、旅行社靠购物店佣金贴补团费的现象已经成为旅游业“潜规则”,这直接侵害了游客利益,也导致了游客投诉上升——
见招拆招,破解旅游购物骗局
“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中,“购物”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当前由于旅行社低价竞争而导致的导游靠购物拿回扣、旅行社靠购物店佣金贴补团费的现象已经成为旅游业“潜规则”。记者从市旅游质量监督所了解到,由购物导致的旅游投诉呈上升趋势,并且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递增。
取证困难成普遍现象
消费者周先生今年2月份跟随本市一家旅行社前往新马泰旅游。在新加坡禁不住导游游说,以16800元买了红宝石和蓝宝石两件吊坠。回国后经天津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的饰品监督检验中心鉴定为配镶合成立方氧化锆的合成宝石,两件加在一起的市场价格约为500元。但由于购物发票上只有英文写的商品名称等字样,根本找不到商品的材质、成色、当日价位等其它依据,给消费者投诉带来很大麻烦。据市旅游质量监督所负责人介绍,像周先生这样来投诉的案例还有很多,但取证困难一直是困扰消费者和管理部门的难题。
常见旅游购物骗局揭底
旅游质量监督所负责人分析说,人们总想着旅游一趟不容易,容易产生冲动消费,好歹要买些当地的土特产品、纪念品,这也是容易上当的主要原因。据国家旅游局调查结果显示,商家通常采取以下手法蒙蔽或引导游客购物:一是“老乡店”,即店老板假装同乡博得游客的信任,以赠送礼物或超低价格为幌子,诱使旅游者购买商品,并且不开具发票;二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三是偷梁换柱,即演示的产品或样品为真,而游客实际买到的货物为假;四是导游诱导,地接社导游与商家互相勾结串通,宣传该商家是某知名商店,或该国法律有多健全,不可能出现假货等等,诱使旅游者购买商品。游客要想避免在旅游购物中发生损失,首先应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因在一般小店和摊点购买的商品,与在大商场和品牌店购买的商品在质量和价格上会有很大的差别,所以,购买贵重物品时一定要慎重选择商家,建议游客在较大商场和知名品牌店购买,而不是一味听从导游的诱导。
线路低报价暗含购物陷阱
“导游变导购”、“说好了一天进一个店,却一天连进五个店”这样的现象归根结底是旅行社低价竞争的结果。本市旅游业资深人士张孝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有些旅行社为了招徕客人压低线路报价,但要达到弥补利润甚至成本的目的,就只能靠安排游客购物的形式获取佣金。更有甚者,地接社的导游先花几万元钱从旅行社手中将团买过来,然后再靠购物将成本和利润“找齐”。这样就会出现导游过分注重导购、购物次数严重超出合同约定的情况。对于旅行社来说,这种靠回扣和佣金赚取利润的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这种短期行为只会导致旅行社声誉和诚信度的降低。对于游客来说,单纯追求旅游线路的低报价也是不理智行为,明显低于成本价格的报价是不能轻易相信的。管理部门也应该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对旅游购物进行规范管理,以使旅游真正能够达到令旅游者身心愉悦的目的,而不是花钱买来一肚子气,甚至上当受骗。
市旅游质监所今发布提示
旅游购物应索要凭证
针对当前一段时间旅游购物投诉增多的情况,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今天上午向“五一”期间准备出游的游客发出提示:游客在旅游购物过程中一定要货比三家谨慎选择并保留相关凭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据了解,本市游客发生旅游购物方面的投诉主要集中的线路为珠海、云南、四川等地,以及香港和东南亚地区。据旅游质监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尽管购物方面的纠纷比较多,但很多游客无法向调解部门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商家出售的是假冒伪劣的商品,或者不愿意花费时间到权威部门进行商品鉴定,这给维权带来很大困难,也导致调解部门不能立案受理投诉。质监所提醒广大游客,一定要保留好合同、发票等凭证,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证据。在投诉时,要提供市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
质监所还就购买商品时应注意的事项作出了以下提示。购买前,先了解不同型号的商品在功能及价格上的区别,尤其是影音和电子商品,必须确认其品牌、型号,查明所有配件是否已计算在内,保证条款及适用地区;切记要求商家出具正式发票或其他能够证明其销售行为及商品的票据及鉴定证书等。对商家不能提供发票的商品,应谨慎选择。对于商品品质的情况,消费者应当要求商家在购物发票中注明,绝不能只听信商家的口头承诺。
市旅游质监所还公布了一系列投诉电话,市旅游质监所的投诉电话是28359093。香港维护旅游者权益部门的联系电话分别为:香港旅游业议会内地入境旅行团(登记店铺)00852-28070707;香港消费者委员会00852-29292222;香港旅游发展局(优质旅游服务计划)00852-2508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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