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定,本市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职工中、夜班津贴的发放标准,中班津贴每人每日不低于5.3元,夜班津贴每人每日不低于10.6元。
对于用人单位不支付或低于标准支付中夜班津贴的行为,职工可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电话,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应按照应支付金额50%以上至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非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