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津工作或为津服务的若干规定》,本市每年对来津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随归子女给予中考加分。日前,市人事局就2008年加分工作的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考总成绩中加5分。
今年的加分条件为:考生家长必须有一方是来津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按照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一般是指:我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学成后在海外从事科研、教学、工程技术、金融、管理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内急需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的人才。此外,考生必须在国外学习5年以上,回国后3年内参加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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