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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有1199平方公里可供开发建设的荒地、滩涂和少量低产农田。”在滨海新区官方网站上有这样一句话,它是推介滨海新区时要强调的资源优势。
“你们在港口和市区之间有这么多荒地,这是个很大的优势,我看你们潜力很大。可以胆子大点,发展快点。”1986年8月21日,小平同志视察天津时这样表示。
土地是滨海新区丰富的资源之一。有了这样的资源优势,还需要政策方面的支持。今年,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获批,土地管理体制改革也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国务院在对《方案》的批复中对滨海新区的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基本思路:按照“统一规划、依法管理、市场配置、政府调控”的原则,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创新土地管理方式,形成耕地资源得到切实保护、土地资产效益得到切实发挥的节约集约用地新格局。
按照这一基本思路,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已将积极推进滨海新区土地改革列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并表示,根据国家批复的改革方案,实施滨海新区土地管理改革。改革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建立滨海新区统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实施规划管理体系;改革农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制度,对农村集体农用地实施“征转分离”,以统筹滨海新区城乡发展,超前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改革,完成东丽区华明镇等首批“三镇两村”试点宅基地复垦。加快汉沽区茶淀镇等第二批“九镇三村”试点工作。
以宅基地换房试点工作为例,通过以宅基地换房,将农民迁移到新建小城镇居住,可以把布局分散、数量大、使用效率很低的农民宅基地集中起来,统一整理复耕还田。整理复垦后的土地,会大大超过小城镇建设所占用的耕地,确保耕地没有减少,实现土地使用的集约化。
如东丽区的华明镇试点,现有12个村共有宅基地12071亩,总人口41063人,新建小城镇需占地8427亩(其中农民住宅区占地3476亩),宅基地复耕后还可增加耕地3644亩。通过提高新建小城镇的容积率,明显提高了土地使用的集约度,实现了土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天津探索的以宅基地换房建设农村示范小城镇的路子,是破解农村小城镇建设土地约束的切入点,是解决农村小城镇建设中土地和资金制约的有效途径。对此,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也表示,将高标准实施好滨海新区的土地管理改革,其中一项就是要完善耕地保护制度,探索耕地占补平衡的多种途径和方式,以优先保障滨海新区发展为原则,为滨海新区的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