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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损坏公共设施”深得人心,不少市民表示——
都来做公共设施维护者
本市开展市民文明公约和行为守则的大讨论不断深入,一些市民给本报发来的电子邮件和信件,字里行间流露出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位署名为月季花的网民说随着奥运会的临近,最近我们城市市容发生了特别大的变化,可是社区花园安装的健身设施、道路两旁的公共电话亭却时不时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市民公约提出“不损坏公共设施”非常必要,爱护公共设施人人有责这个观念应该入脑入心。
市民宋振来信说,公共设施的好坏从一个侧面反映着这座城市市民素质的高低,见证着这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公共服务设施是政府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整体品位而投资建设的,广大市民是最大的受益者,每位公民有理由善待这些公共设施。我们在全面提升城市形象的同时,必须努力提高全体市民的素质,在全社会积极倡导“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使每位公民都成为公共设施的自觉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