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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可能出现的空气质量超标问题,《天津市奥运会期间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控制应急措施》制定出台,今日起至9月20日,当北京市启动应急措施时要求本市同步启动,以及天津市环境空气污染预报研究小组预报次日本市可能出现空气质量超标,经天津市奥运会期间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全市范围启动。
7月25日至8月25日期间,当启动应急措施时,外环线以内(不含外环线)每日7时至22时,在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的基础上,对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在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和蓟县范围内,采取单、双号行驶的措施。8月26日至9月20日期间,当启动应急措施时,对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在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和蓟县范围内,7时至22时实施单、双号行驶的措施。
在机动车污染控制措施中,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共汽车、班车(须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班车证)、长途汽车(须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长途车证)、出租汽车;邮政车、综合执法车辆、环保监测车辆(须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清障车辆;赛事有关车辆(须持天津奥组委核发的通行证);运送人民生活必需品的货运机动车(须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各类货运通行证)不受单、双号行驶限制。此外,运动赛场周边3公里范围内和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县的部分加油站,每日10时至18时停止加油作业,奥运场馆周边26个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