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利用担任仓库保管员的职务便利,伙同本单位司机盗窃70余包木地板,给自家亲属使用。日前,该女子因职务侵占罪被东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东丽区女青年李某自去年至今年3月间担任一家木业公司的地板仓库保管员。去年11月至12月间,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该单位司机张某(未在案),先后三次由张某驾车窃取枫木仿古琥珀色、橡木烟色等复合木地板计73包(价值5.3万余元),供自己的亲属使用。后李某被查获归案,并于归案后退缴了53包复合地板、退赔了2万余元,均已发还被害单位。